礦井廢水水量水質變化大,擁有屬性呈酸性。為了合理確定礦山廢水處理的規模,使處理后的水質波動不大,往往需要設置調節池和調節水庫,收集處理前的水。礦山廢水屬于硫酸廢水,ph 值為1.5ー6,低硫酸含量明顯無回收價值,常采用中和法。處理酸性礦山廢水一般采用石灰中和法。鑒于 fe (oh)3在沉淀和脫水性能上優于 fe (oh)2,為了降低處理結構和設備的處理能力,采用曝氣或一氧化氮氧化物氧化中和酸性礦山廢水水水質的變化,然后用石灰中和沉淀效果和出水水質。酸性礦山廢水的處理方法不能與中和法分開。常用的中和劑是石灰石和石灰。由于其他中和劑價格昂貴,使用成本較高,處理水中的鈣含量往往很高或很飽和,在回用時應特別注意水質的穩定性問題,否則會造成管道和設備堵塞,給生產帶來更多的損失。